2026-2027年度川信大厦高、低压配电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阅读次数:47     发布时间:2026-06-09

1.采购条件

       四川川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川信大厦高、低压配电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批准实施,资金源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四川川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概况

四川川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川信大厦高、低压配电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2.2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 采购范围:大厦高、低压配电系统所有高、低压开关柜、环网柜、PT计量柜、强电井母线槽、落地柜等计各类开关柜、配电柜125面,分类如下:

2.2.1.1直流屏10面;

2.2.1.2低压进线柜、联络柜、出线柜(-1F、6F、38F配电室)共80面;

2.2.1.3低压电容柜12面;

2.2.1.4高压开关柜17面、信号屏1面、一进四出环网柜5面)等。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六章。

2.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

2.4 服务要求 提供的服务内容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且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承装、承试、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含级)以上(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https://zzxy.nea.gov.cn网上备案信息),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网上备案名单

3.2 人员要求:维护保养人员需高、低压电工入网操作证,并提供备案复印件:应急管理部 特种作业操作证 ,网址:https://cx.mem.gov.cn/

3.3 业绩要求:最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与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配电系统高、低压维护安装服务类似项目,提供合同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

3.4.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谈判。

3.4.2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谈判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3.4.3 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谈判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谈判

3.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

3.6 关联关系:单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谈判。否则,相关谈判均无效。

4谈判办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6年6月9日14 时 00 分至2026年6月12日 14 时 00 分

5.2 免费获取方式:

5.2.1 线上获取:供应商通过四川川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以下简称“川信物业公司官网”)(www.sccxwy.com)公告发布的报名方式,将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②谈判文件接收指定邮箱信息发送至邮箱cxwy@sccxwy.com,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谈判文件的送达以采购人发送成功为有效送达。

5.2.2 现场获取:供应商持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加盖单位鲜章)在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9楼A座获取谈判文件。

注: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谈判资格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6月17日14时00分(谈判截止时间,下同)

6.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9楼A座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 不需要(需要/不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四川川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www.sccxwy.com)网站发布9.采购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谈判结果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谈判结果四川川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www.sccxwy.com)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供应商或者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异议,应在法定时间内通过纸质版原件异议函递交至采购人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如有异议,在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供应商对谈判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供应商提出异议以及采购人的答复均应在法定时间内通过纸质版原件异议函递交至采购人。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9.2.2 投诉处理

供应商投诉的渠道:四川川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汪春艳

电  话:028-86199783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川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9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魏家征

电    话:028-86199020

11.其他

 

采购人: 四川川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